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供水运行管理项目石津干渠工程设施维护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供水运行管理项目石津干渠工程设施维护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南调﹝2025﹞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水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河北省水务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人为河北省水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河北省石津灌区位于太行山东麓河北中南部平原,控制面积414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35万亩,设计灌溉面积200万亩,是河北省唯一省属灌区。石津灌区始建于1942年,是在原石津运河和晋藁渠基础上,经上世纪50年代末的大规模扩建和60年代末的改建续建、90年代末至今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以及近年来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设,逐步发展成为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南水北调输水、水力发电的大型灌区。
灌区农业灌溉范围包括石家庄、衡水、邢台、辛集4个市的14个县(市、区);总于渠和两条干渠作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统称为石津干渠工程,为石家庄、衡水、沧州、辛集4个市的25个县(市、区)的36个供水目标输送引江水。
石津干渠线路起点为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田庄分水口,通过新开渠及田庄暗渠输水至赵陵铺,入现有的石津灌区灌溉渠道--石津总干渠,利用石津总干渠输水到军齐后分为两支,一支为沧州支线:从军齐继续向东至大田庄,再利用大田南干及大田南干一分干,至南运河后转向北东,至代庄引渠结束;另一支为衡水支线:利用军齐干渠及七分干渠、七分干东支,在马家庄村东转向南,至傅家庄泵站(桩号126+000)。线路全长253.085km,其中田庄分水口至军齐段长83.285km,军齐至代庄引渠段长127.085km(一分干口至代庄引渠89.87km为箱涵),军齐至傅家庄泵站段长42.715km。
利用三干渠自南白滩进水闸至徐庄节制闸为辛集泵站供水,长度4.4km;利用一干渠自一干渠进水闸至新建泵站节制闸(霍庄节制闸下游800m)为宁晋泵站供水,长度32km。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担负石家庄市部分县(市)、衡水市、沧州市江水的输送任务,是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5年通水以来,由于资金筹措原因,未进行系统性维修养护为保证工程安全和水质安全,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对部分工程、设备进行维护是必要的。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施工标。具体划分如下: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供水运行管理项目石津干渠工程设施维护,合同编号:SJGQ-YXGL-ZBDL-GCSSWH。
招标范围:渠道衬砌板修复,冲坑及亏坡回填以及道路修复;水闸枢纽及现地站建筑物、附属设施及周边环境的维养和标准化提升;金属结构维修养护;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消缺处理、预防性试验、维修养护等。
计划工期:3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2)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其他要求:
(1)本项目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投标单位为大型企业的,给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40%,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60%;
(2)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资料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8月7日17:00至2025年8月14日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bhaoyu.com.cn)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河北省水务中心,联系人:宋女士,联系电话:0311-80990088-28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姚佳朋,联系电话:022-26154622。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水利厅
电话:0311-85185949
电子邮箱:sjgqggc@163.com
11.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供水运行管理项目石津干渠工程设施维护 | 无 | 0 |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水务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富强大街3号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0311-80990088-28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
联系人:姚佳朋
电话:022-26154622
电子邮箱:zbdl@163.com
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欢迎关注公众号
禹您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