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南县应急备用水源项目(第二水厂)已由滦南县行政审批局以滦南审批项【2020】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滦南县城市供水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滦南县应急备用水源项目(第二水厂) 建设地点:滦南县境内 建设规模:该项目水源地位于司各庄镇王店村北,备用水源位于倴城镇李家寺村东,新征土地22.5亩,建供水能力5万m3/d的供水厂一座,铺设输水管道10.6千米,配水管道5千米;铺设井件联络营9千米。 标段划分:无 计划工期:计划施工总工期15个月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资金来源:已落实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评审时查询为准) 补充:/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15 09:00至2021-01-21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01-15 09:00至2021-01-21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2-04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滦南县城市供水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昊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滦南县 | 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 |
邮编: | / | 邮编: | 300250 |
联系人: | 韩洪涛 | 联系人: | 王劭鹏 |
电话: | 0315-4127003 | 电话: | 13032215329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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