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青山水库工程增设临时报汛站比选公告
邢台交建青山水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委托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本次比选工作。
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将通过比选,择优确定河北省邢台市青山水库工程增设临时报汛站承包供应商。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河北省邢台市青山水库工程增设临时报汛站
1.2工程概况及建设内容:在水库上游韩梅花村,白马河新建大桥处(37.220716,114.294077),距坝址约7.5km,增置施工期临时报汛站点。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无线雷达波1套(含水位计)、摄像头1个、手持电波流速仪1套、翻斗雨量计1套、槽钢水尺4根、河道疏浚整理1处。主要监测项目为:水位、流量、雨量、上游水情。
1.3计划工期
1个月。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2.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比选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2.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2)供应商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6其他要求:
(1)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应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比选申请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2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费用:300元/本。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日9时30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京南后海水发集团2楼会议室。
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制作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5、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bhaoyu.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邢台交建青山水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火炬街道办事处建业路239号
联系人:侯凌云
联系电话:0319-3215608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
联系人:储雨晴、任少腾
电 话:022-26154622
电子邮箱: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