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京津冀东部绿色生态屏障独流减河倒虹吸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采购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京津冀东部绿色生态屏障独流减河倒虹吸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京津冀东部绿色生态屏障独流减河倒虹吸工程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大港水库北围堤与万家码头泵站之间,工程设计流量30.0 m3/s,年引水量3.0亿m3。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输水箱涵(包括新建独流减河倒虹吸干线箱涵及供水联络线箱涵);北大港水库穿堤闸;万家码头泵站出水池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京津冀东部绿色生态屏障独流减河倒虹吸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采购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京津冀东部绿色生态屏障独流减河倒虹吸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开标日期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5年5月9日9时00分)。
(3)须提供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7日,每日9时~11时、14时~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西办公楼3楼招投标二室)。
(三)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截止前,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经办人身份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zbdl@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付款凭证、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授权委托书中应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邮箱等内容。
汇款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633880332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备注:京津冀东部绿色生态屏障独流减河倒虹吸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采购磋商文件费(可简写)
(四)售价:人民币4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西办公楼3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5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西办公楼3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服务范围:
负责京津冀东部绿色生态屏障独流减河倒虹吸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采购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二)服务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审计初稿,服务期至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之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网(www.hbhaoyu.com.cn)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2-58792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
联系方式:022-2615462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珊珊
联系电话:13911463196
办公时间: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5年4月27日
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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