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河道防护工程(霸州段)监理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水利厅以冀发改基础[2019]803号文、冀水河湖[2020]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京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霸州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修建桥梁跨越东淀北大堤、中亭河右堤、大清河、四支渠、康仙庄干渠(一)、康仙庄干渠(二)及龙江渠等行洪排沥河渠,河渠内设有桥墩,桥梁工程建设对河渠造成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为保证河渠行洪排涝安全,根据防洪评价报告及批复意见,对受影响的河道采取防护措施。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确定工程等别为Ⅱ~Ⅴ等;河道防洪标准50年一遇,河道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东淀北大堤为2级堤防,四支渠、康仙庄干渠及龙江渠均为5级堤防,工程区地震基本裂度为Ⅶ度。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监理标。 合同编号:JDGSBZD/HDFH/JL-01。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全部工作内容的建设监理。 监理服务期:施工标计划工期30日历天,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9.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 (4)近10年(2011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5)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6)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10年(2011年6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岗位任职业绩; (7)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其它监理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8)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9)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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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17 09:00至2021-06-2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文件,下载成功即视为取得潜在投标人资格(注:必须分别在上述两个平台均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只在其中一个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无法取得潜在投标人资格)。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7-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注: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格文件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霸州市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昊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霸州市行政中心 | 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 |
邮编: | / | 邮编: | 300250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李珊珊、陈莹、储雨晴 |
电话: | 0316-7286912 | 电话: | 022-2615495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bdl@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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