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河北省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石家庄保定廊坊境内)一期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批项目已经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供应商。
二、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1、工程概况
河北省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石家庄保定廊坊境内)一期工程共涉及交叉河流(坡水区)7处,其中石家庄段2处、保定段5处。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河道边坡防护6.94km,明渠(包括稳流槽)开挖1.5km,埋设导水箱涵(或涵管)6.4km,河道清整疏浚1.67km,道路加固防护1处,桥下箱涵改造1处,倒虹吸进口护底改造等。该项目涉及石家庄市正定县、新乐市,保定市曲阳县、易县、定州市。用地总面积约40公顷。
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河北省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石家庄保定廊坊境内)一期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批项目,合同编号:HBY/NSBDFHCLHX/SJZBDLF/2022-01。主要工作内容为:办理该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需按照文件规定收集、编制相关报告、图件,并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报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以及需要办理的与用地预审和选址论证工作有关的一切事务。
三、计划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2)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
(3)业绩要求:近3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类项目(提供合同封面、范围页、签订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土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本项目的需要;
(6)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7日,每日9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500元/套。
供应商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竞争性磋商文件费(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接收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开户行所在地:天津市河东区
账号:633880332
3、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扫描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zbdl@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3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熟悉工程现场情况。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11月11日9时00分前。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楼3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22-26387083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
邮 政 编 码:300250
电 子 信 箱:zbdl@163.com
联 系 人:姚佳朋、朱恒
电 话:022-26154950
传 真:022-26741220
发 布 日 期: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