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通勤班车服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河西办公区,地址为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郡都大厦1号楼,部分机构由河北办公区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搬迁至河西办公区,为解决职工通勤问题,需租赁通勤班车及提供相关服务。
2.2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服务期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通勤班车服务项目,合同编号:HBY/TQBC/FW-2022-01
招标范围: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通勤班车租赁及服务等。
服务期:本项目计划服务期为1年,计划开始服务时间2022年9月20日,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达标等级须为:二级;
(4)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项目需要;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9)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于2022年8月24日9:00至2022年8月29日17:00发售。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将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材料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bdl@163.com。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通知投标人以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款后发送招标文件至投标人电子邮箱。
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633880332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14日上午9:00,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中营街1号(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hbhaoyu.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郡都大厦
电话:022-26387100
联系人:王楠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
联 系 人:储雨晴、朱恒
电 话:022-26154603、022-26154950
电子邮箱: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