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海河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预算已经取得水利部( 《水利部关于批复2022年预算的通知》 (水财务〔2022〕143号))批复,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水利部相关工作安排,调整完善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对海河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现场调研并开展安全评估,梳理问题并提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对策建议,编制评估报告。配合海委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其他相关工作。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海河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合同编号:HWJSC-2022-ZB-03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编制项目工作大纲。(2)完善海河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3)收集整理2021年海河流域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自评估报告,重点梳理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制定年度抽查评估方案。(4)按照年度抽查评估方案开展2022年海河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现场调研和安全评估,重点完成华北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型水源地抽查评估工作,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评估报告。(5)编制海河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简报,配合海委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其他相关工作。该项目工作内容可能根据水利部、海委有关工作部署和技术要求进行调整。
2.3计划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3.2财务和履约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本项目的需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1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开户行所在地:天津市河东区
账号:633880332。
4.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zbdl@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4.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现场察勘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五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海河政务门户网站(www.hwcc.gov.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联 系 人: 王雪梅
电 话:022-2410268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
邮 政 编 码:300250
电 子 信 箱:zbdl@163.com
联 系 人:朱恒、陈莹
电 话:022-26154950
传 真:022-26741220
发 布 日 期: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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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单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王雪梅
电话:022-24102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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