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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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PCCP断丝管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河北昊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发布时间: 2021-09-13 | 298 次浏览 | 分享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PCCP断丝管处理项目已由河北水务集团冀水务建管【2021】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昊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廊涿干渠工程线路总长83.979km,采用2排DN2400~DN2000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输水,其中延长段长3.269km,采用2排DN1600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管道工作压力以桩号LZ37+230为界,上游为0.4MPa,下游为0.3MPa,最大引水流量11m3/s。廊涿干渠为大(2)型调水工程,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按2级设计,次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廊涿干渠工程于2011年3月25日开工建设,主体工程于2013年4月30日完工,2014年底试运行至今,结合检测(更换管道检查)断丝情况,为提高廊涿干渠供水保障,及时了解管道的受损情况,通过对廊涿干渠沿线DN2400、DN2200、DN2000、DN1600等四种管径的PCCP管道进行分段无损断丝检测结果分析,考虑断丝管位置、施工环境条件、断丝程度及对不同管道安全的影响,拟对DN2400、DN2200两种管径的管道进行处理,处理方案分别为:(1)拆除PCCP管道更换为钢管。主要对具备开挖施工条件或出现纵向裂缝的管节进行处理。(2)管内壁粘贴碳纤维布加固。对不具备开挖施工条件、断丝较多且未出现纵向裂缝的管节进行处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施工标、1个监理标。具体划分如下:施工标: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PCCP断丝管处理施工,合同编号:HBGS/LZGQ/CL-SG-2021-01。招标范围:对廊涿干渠沿线被列入处理范围的PCCP断丝管进行处理。监理标: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PCCP断丝管处理监理,合同编号:HBGS/LZGQ/CL-JL-2021-01。招标范围: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PCCP断丝管处理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及征迁监理工作。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标计划工期:7个月。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监理标服务期:施工标计划工期 7个月。监理服务期自发包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施工标:(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4)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5)近10年(2011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完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6)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7)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10年(2011年9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岗位任职经历、标截止时且至投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8)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近10年(2011年9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岗位任职经历或项目经理任职经历;(9)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0)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11)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监理标:(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3)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4)近10年(2011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完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5)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6)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10年(2011年9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任职经历;(7)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其它监理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8)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9)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1-09-14 08:302021-09-18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0-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水利厅网站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昊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富强大街3号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
邮编:

050000

邮编:300250
联系人:

岳胜卫

联系人:冀腾飞、陈莹、储雨晴
电话:

0311-85185727

电话:022-26154950
传真:

0311-85185694

传真:022-26741220
电子邮件:

hbswjgc@163.com

电子邮件: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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