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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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明渠段隔离网栏以内绿化养护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河北昊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发布时间: 2021-08-16 | 275 次浏览 | 分享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明渠段隔离网栏以内绿化养护工程已由河北水务集团冀水务建管 [2021]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河北省石津灌区事务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河北省石津灌区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昊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对石津干渠明渠段隔离网栏以内已完成的绿化种植区域进行绿化养护,养护范围起点为赵陵铺节制闸(桩号4+072),终点为大田南干段一分干枢纽(桩号120+551),长度约116km。绿化养护工程主要涉及7个管理处段,分别为:田庄管理处段、土贤庄管理处段、梨园庄管理处段、紫城管理处段、辛集管理处段、深州管理处段和杏园管理处段。绿化总面积约58.42万㎡,其中:地被面积约58.42万㎡,乔灌木共计74665株。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 1个施工标。具体划分如下:施工标: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明渠段隔离网栏以内绿化养护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合同编号:SJGQ/LHYH/SG-2021-01。招标范围:石津干渠明渠段隔离网栏以内绿化种植区域内杂草、野树等清除清运和对绿化植被进行修剪、浇水等养护管理等工作。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1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施工能力;(3)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4)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1-08-17 08:302021-08-23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9-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水利厅网站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石津灌区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昊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水源街新增胡同2号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
邮编:

050051

邮编:300250
联系人:

左燕霞

联系人:任少腾、朱恒、李珊珊
电话:

0311-80990088

电话:022-26154950
传真:

0311-80990088

传真:022-26741220
电子邮件:

sjgqgwk@163.com

电子邮件: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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